站点首页 一中之家 学校介绍 学子风采 师生作品 印像一中 基层党建 校报文摘 家长频道 学生频道 百度
校内新闻 文明校园 校务公开 教研课改 德育教育 科技创新 竞赛之窗 廉洁从教 国家智教平台 荣誉墙
一中频道 阳光平台 高考之家 智慧校园 政策普法 教师办公 语言文字工作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营造清朗校园网络环境

嫩叶草2024新地址12_永久免费成品a人视频_蜜桃产品一二三产区

您的位置:首页>>语言文字 回到原页面
邵阳市一中教师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细则
来源:陈齐美 发布时间:2024/3/19 14:34:42 浏览人次:7506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为了提高邵阳市一中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特拟订下列细则: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并且每位教师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二、全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字和语言。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小组对各科室、教师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在校务公开栏中通报抽查情况。
四、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
五、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在各种宣传媒体投递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稿件并被采纳的,每篇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积极参加市教育局、语委办和其他部门及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给予适当奖励。
六、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年终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七、将学生使用普通话情况计入教师的教育教学考核之中。
八、各科室、年级组使用、推广普通话个和规范汉字的情况将作为“文明科室”评选的条件之一。

邵阳市第一中学
2023年2月28日

资源素材  第一课件站 Office+ 橡皮网 金太阳 中学学科网 中华资源库 微课中国 贝壳网 稻壳网 Bilibili 中华经典资源库
电子事务  A+云阅卷 A+教育 智学网 7天网络 睿芽 一师一优课 秀米 湖南志愿服务网 第二课堂
学习培训  爱课程网 中国大学MOOC 慕课中国 网易公开课 教育报 湖南公共教育网 湖南事业人员培训平台 教师发展网 学习强国
科技创新  全国科技创新赛 中国发明网 中国科普网 数字科技馆 青创平台 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科技馆 湖南科技馆 邵阳市科协
教育政务  教育部 湖南教育厅 湖南政务服务 湖南教育督导 中央电教馆 教育云 湖南智慧教育 邵阳教育局
信息管理  全国学籍 教育信息化信息系统 教师信息管理 教师资格网 义务教育监测 中国教育考试网 阳光高考 中国教育在线

学校办公室电话0739-5430767
湘教QS7_201407_002001 湘ICP备14012659号-1 公安部备案号:4305000100039
制作维护:阿美老师(Kymay Chan)
Copyright 2003-2024

贺兰县| 方城县| 巴彦县| 房产| 怀安县| 宝丰县| 台州市| 高淳县| 丽江市| 延长县|